为数字政府治理构建数据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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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15:16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体系的不断成熟,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高传输、大数据、智能化的数字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强调了科技支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数字政府”的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扎实推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通过“数字政府”建设,政府部门积累了越来越多与经济、民生等息息相关的数据。这些数据作为数字政府的基础性支撑,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政务数据与互联网上中数据具备的低价值密度特征不同,它具有高价值密度的特点。因此,确保政务数据及其采集、使用、流转和共享的安全是数字政府建设无法绕开的门槛。

  当前,政务数据仍缺乏对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和交易的有效技术保障,同时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协同共享也亟待加强。如何更加有效地确保数据所有权的确定性、数据处理的可信性和可控性以及数据本身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是“数字政府”构建数据信任体系必须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在构建之初并没有考虑设计确保数据可信的体系架构,数据产生和流动时无法基于自身体系进行验真和溯源,导致在体系架构层面无法解决价值交换和信任传递的需求。当前互联网的数据信任体系主要依赖于第三方平台信用背书,而这些信用平台的建立运维和安全架构耗费巨大,且存在对单节点(平台)的信任依赖瓶颈。相对于采用第三方平台信用背书的解决方案,对于海量政务数据来说,更优的解决之道是从架构级层面通过算法和技术来构建互联网信任机制。

  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区块链技术融合、功能拓展、产业细分的契机,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他还强调,要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鲜明指明了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治理中的作用。

  区块链技术是通过集成共识机制、存储数据、加密算法、P2P 网络协议、侧链技术及智能合约等技术,实现数据的不可篡改、可溯源、安全可信以及分布式存储、保护隐私等需求,补上了互联网数据不可信这一重要短板,从而满足数据信任传递和价值交换的需求。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能够实现数据可信,推动互联网由“信息网络”向“信任网络”和“价值网络”变迁,有效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可以为数字政府治理提供包括分布式的数据确权认定、完整性保护、隐私保护和共享共治等基础数据信任体系架构,以及司法存证、身份识别认证、合同管理、业务协同办理、合规管理乃至经济、社会数据调查统计等一系列信任服务。

  分布式的数据确权认定、完整性和隐私保护以及共享共治是构建数字政府治理信任体系架构的基础支撑。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保证政务数据一旦生成必须得到所有参与者的认同且带有时间戳,可实现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方便数据的溯源确权,从而解决数字政务在虚拟互联网中的信任梗阻,为“数字证明”“数字契约”和“数字制度”等构建起真实、不可抵赖的信任基础;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能够利用哈希函数和非对称加密等算法对涉密或隐私部分数据进行加密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也能在数据共享交换过程中确保其完整性;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实现数据的分布式存储、点对点传输以及智能合约执行,使每个处理节点严格执行约定规则,有效实施数据的共享共用及智能化、自动化的数据处理机制,从而实现数据的高度共享共治。

  司法存证、身份识别认证、合同管理、业务协同办理及合规管理等是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能够供给的信任服务。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可利用数据的可追溯、不可篡改和时间戳等技术,确保数据一经确立则不可更改、删除,确保了司法举证的有效性、身份信息的唯一对应性和合同的不可篡改性。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的分布式模式及不可篡改、过程可追踪等特点,天然可适用于智能合约,确保在业务协同办理及合规管理中能够按照预定设置的协作模式和规则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共治数据。

  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还能真实、有效地进行经济社会有关数据的调查统计。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统计调查工作,是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为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谋长”以及公众了解社会的“信息窗”,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关系到决策合理性和科学性。基于区块链的治理架构,采集数据具备了溯源和不可篡改能力,就可以落实“谁产生数据、谁更改数据就由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侧链技术的应用能够在较低成本下拓展收集范围,确保各级政府可以快速高效收集到大量、多类型的真实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更优数据支撑。此外,架构的分布式模式确保了各级政府数据指令的一致性,有效避免了层级过多而使产生的政策滞后、数据失真等现象。

  当前,国内外政府机构已经开始着手布局区块链。深入认识区块链技术并加以利用,是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权,建设网络强国、构建数字政府的迫切需要。

  首先要明确区块链应用的共识,形成数字政府治理中应用区块链的思想引领。思想是引领行动的动力,推广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要做好在思想理念中的“破”与“立”。既要有能力破除虚拟货币同区块链技术等同的错误思想,又要能够立起区块链对构建数据信任重要作用的正确观念,从而认清楚区块链技术发展规律,指导区块链与其他技术的深入结合和应用。

  其次要为区块链应用构建开放包容的环境,助推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数字政府建设本身就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性改革,需要多方面尝试探索,尤其是对区块链这样新技术的尝试应用,更加需要允许尝试、允许试错的开放包容环境。

  再次要为区块链应用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构建基于区块链治理架构所配套的制度法律。区块链在技术上解决了数据信任,但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同时,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治理中应用的政策扶植和法律保障也不够完整。因此,既要加强顶层规划,在宏观层面谋划区块链应用在数字政府治理中的法律保障框架,对照现行法律规范,定期审核和修订不适应区块链发展的法律法规;又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省级层面对区块链技术的先试先行和经验总结。

  最后要大力培育区块链技术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数字政府治理中区块链应用的人才保障。管理人才直接决定着区块链应用的推进力度和改革效果,技术人才直接决定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治理中作用的发挥。区块链治理架构的建设,既需要懂专业的管理人才支撑治理体系的改革和规划,又需要技术人才在区块链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和创新。因此,要加强对政府管理人员对区块链的认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又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区块链相关技术人才的培育。